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鲁教规办〔2023〕15号

各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各高等院校科研处(社科处)、厅各直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强省建设要求,扎实推进《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山东教育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促进和引领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我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计划,经研究,拟组织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选题范围参照《2023年度山东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选题指南》)。选题指南分为重点条目和方向性条目两类。鼓励针对我省乃至国家教育发展中的难点、热点和堵点问题开展研究,强化基础研究,支持跨学科和跨领域研究,不支持教学改革研究(如:高等院校的《XX课程》混合式教学模式研究与实践,XX类专业课堂教学改革研究等)和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等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二、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课题”三类。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1.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2.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对职称、学历(学位)不作要求。

3.青年课题申请人为1988年12月6日后出生者,课题组成员年龄不限。

4.不得以在读全日制研究生身份申报。

(二)选题要求

1.拟定的题目可与《选题指南》中的题目保持不变,也可作微调。

2.根据研究旨趣和基础也可自拟题目。

3.选题类型可根据自己的研究能力自行确定。

(三)其他限定条件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保证申请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做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且不能列入其他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课题组成员本年度最多参与2项课题申报(网上填报需要添加身份证号,重复申报将会无法录入申报系统),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2.凡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课题者,须在《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4.不得以与已出版、已结题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次课题。

四、申报数量

  课题实行限额申报。

(一) 名额分配

1. 各市教育科学规划办:

济南、青岛、临沂、潍坊各限报90项,淄博、菏泽、济宁、聊城各限报70项,烟台、德州、枣庄、泰安、威海各限报60项,滨州、日照、东营各限报50项。

2.普通本科院校:每校限报15项。

3.高职高专院校:每校限报12项。

4.厅直属单位限报15项。

(二)申报比例

  各单位可在所分配名额范围内自行确定课题类别,青年课题申报数量不低于分配名额的20%。各市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申报的乡村学校(乡镇驻地学校、完全小学、不完全小学及教学点等)申报数量不低于10%。名额不得挪用,否则作废。

五、课题经费资助

(一)重点课题2万元。

(二)一般课题1万元。

六、申报程序与方式

  各单位逐级申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各高等学校申报人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申报;各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按“申报人学校→县(市、区)教科室→设区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程序申报。省教育厅及直属事业单位申报人,经所在部门和单位同意后,统一向省教科规划办申报。

课题实行网络申报,统一通过“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平台https://espp.sdjky.net/”进行,申请人登陆系统,按照要求填报;

七、申报时间

1.2023年12月6日—2024年1月21日,全省各管理单位根据分配申报数额甄选申报对象,并指导、督促准备填写申报材料。

2. 2024年1月22日—1月24日17:00时,各地市组织申报人根据所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平台”填报。

3. 2024年1月25日—1月27日17:00时,各高等院校科研处(社科处)、厅直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等组织申报人根据所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平台”填报。

3.2024年1月29日—1月30日,全省各管理单位报送《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盖章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sdjyghb2023@126.com。

八、注意事项

1. 本次获准立项的课题需在3年内完成,原则上不超过5年。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要加强课题管理,对课题研究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定期开展逾期未结项课题清理工作,被撤项课题的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省教育教学和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并相应核减单位申报指标。

2.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3年内不得申报;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本次申报工作的评审采用网络评审方式,由申报平台填报课题内容。文件上传要求:匿名活页上传pdf格式,申请书盖章完成后上传pdf格式,文件大小请保持在5M以内。

4.纸质汇总表报送要求:纸质汇总表由各管理单位汇总审核后按规定时间统一报送至省教科院414-2室,同时发送汇总表电子版至电子邮箱:sdjyghb2023@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5.本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受理个人申报。

6.所有附件材料均可从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sdjky.net/)。

7.联系人:曹老师,宫老师

联系电话:0531-55630236,0531-55630271

技术支持:王老师 13371099154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414-2室,邮编:250002。

 

 

附件:1.2023年度山东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选题指南.docx

2.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暂行管理办法(鲁教规办〔2015〕4号).pdf

3.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doc

4.2023课题设计论证匿名活页.doc

5.2023年度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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